孕妇坐网约车去产检,途中遭遇车祸导致流产,谁该为这场悲剧负责?

本来满心欢喜去产检

结果一场车祸

让肚里的小生命戛然而止

那些曾经的期待

如今都变成扎心的回忆

数次试管才成功怀孕

一场事故竟致流产

2022年1月,吴女士在某网约车平台打车前往医院产检。然而,因司机在驾驶中违规变更车道,导致发生车祸,吴女士不幸受伤。经医院检查,事故虽未直接伤及胎儿,但造成多处伤口、出血,导致历经数次试管才得到的胎儿难以保住,最终无奈流产。康复后,吴女士将司机、租车公司、网约车平台一并诉至法院,并申请追加事故车辆的承保公司为被告。

吴女士认为,这次事故给自己身心造成巨大伤害,要求赔偿医疗费、营养费、精神损害赔偿等,由两家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无责险范围内进行赔偿,不足部分由司机、租车公司、网约车平台共同承担。

司机对此未答辩。

租车公司辩称,公司虽是肇事车辆的所有人,但此次事故与公司无关,不应承担赔偿责任。

网约车平台辩称,平台与司机之间是合作关系,而非劳动合同关系,不应承担赔偿责任。

法院:网约车平台承担全部赔偿责任

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,损害对方人身权益、财产权益的,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。本案中,原告通过网约车平台预定了网约车服务,双方之间形成公路旅客运输合同关系,而原告与保险公司、租车公司、司机并非合同相对方,上述三被告不应承担赔偿责任。

网约车平台作为运输经营方,负有保障乘客人身安全的法定义务。《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》明确指出,网约车运营服务中发生安全事故,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对乘客的损失承担先行赔付责任。故法院判定网约车平台承担全部赔偿责任。

关于赔偿金额,除交通费、营养费、误工费等之外,考虑到原告多次试管才成功怀孕,此次事故虽未构成肢体伤残,但对其精神造成较大打击,故酌定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,共计赔偿吴女士9万余元。网约车平台不服提起上诉,二审予以维持原判。

法官:网约车平台既是运输服务经营主体

也是运输合同相对方

当前网约车已成为人们日常出行的重要方式,网约车平台作为运输服务的经营主体,也是与乘客签订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的相对方,理应保证运营安全,保障乘客合法权益。

本案中,乘客提起违约之诉,与原告形成公路旅客运输合同关系的是网约车平台,故非合同相对方的保险公司、租车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。平台依法对外承担责任后,可以再依约处理内部责任,如向司机进行追偿、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等。网约车公司要始终绷紧“安全弦”,进一步完善车辆、司机的审核流程,进一步强化管理培训、建立主动监管机制,严格依法依规运营,守护乘客平安出行。

文章来源:公众号@上海浦东法院

图片来源:视觉中国

实习编辑|陈丹丹

维护|杨立桐 郑俊宇

主编王秀敏

发布于:北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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