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一人一籍、籍随人走” 教育部为学前儿童建立学籍

今天(29日),教育部发布《全国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(试行)》,进一步保障学前儿童受教育权益,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。

当前,我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已经达到92%,实现了基本普及,但在出生人口变化、全面推进实施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新形势下,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,精准实施财政补助政策等,都对准确掌握在园幼儿信息提出了更高要求,亟需建立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制度,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。

《全国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(试行)》立足学前教育管理实际,坚持问题导向,从加强学前儿童学籍信息准确性和管理规范性出发,主要规定了四个方面内容:

  • 一是明确学前儿童学籍管理的功能定位与适用范围,强调是对学前儿童入园、转园、离园、毕业、升学等情况进行的记录、核实、处理,适用于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中三周岁到入小学前儿童
  • 二是明确了学前儿童学籍管理体制,规定学前儿童学籍管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、省级统筹、以县为主、幼儿园实施。
  • 三是明确了学前儿童学籍建立与变动流程,强调凡在依法举办的幼儿园就读的学前儿童均须建立学籍,一人一号,小学学段接续使用,终身不变,学籍变动管理实行“一人一籍、籍随人走”制度。
  • 四是明确了学前儿童学籍管理的保障措施,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学前儿童学籍管理队伍建设、强化学籍安全管理和技术保障。

此外,对2—3岁在园幼儿信息管理,明确“参照本办法管理”。

(总台央视记者 高晨源)

责任编辑:陈建瑞 SN243

免责声明:

1、本网站所展示的内容均转载自网络其他平台,主要用于个人学习、研究或者信息传播的目的;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,并不意味着本站赞同其观点或其内容的真实性已得到证实;阅读者务请自行核实信息的真实性,风险自负。

2、如因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站管理员联系,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。